關于在電子招投標過程中使用電子證照的通知
關于在電子招投標過程中使用電子證照的通知
各招標代理機構、各投標人:
根據(jù)閩數(shù)字辦[2015]9有關精神,擬在電子招標投標過程中推廣電子證照使用,今后凡采用電子招標的項目,請各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如下內容:投標人在制作電子投標文件時凡是從福建省電子證照庫內導入的證照,開標時無需攜帶原件核驗。由評標委員會直接在線驗證其有效性。
各投標人即日起升級電子標書軟件,即可在制作投標文件時導入電子證照。
泉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協(xié)會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