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行容缺預審預批。對基本條件具備、申報材料要件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其它條件和手續(xù)所缺材料在我局明確的“容缺”目錄范圍內的,在申請人提交書面承諾后,實行預先受理并審查,審查通過的予以預先辦證。二是采取樁基先行辦法。對于“五大戰(zhàn)役”重點工程項目實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兩步走的辦法,依業(yè)主申請樁基部分和主體部分分開審批。在取得規(guī)劃等有關部門的認可文件,并保證工程整體審查質量和技術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先進行樁基分項施工圖審查,用樁基部分施工圖審查臨時合格書或經(jīng)有資質的審查機構蓋章確認的施工圖辦理樁基工程質量監(jiān)督和施工許可。三是壓減辦理時限。將“新(改、擴)建燃氣工程審批”等22項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時限由法定的45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330個工作日壓縮為132個工作日,壓減了198個工作日,提速60%。(漳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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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3年04月07日 |